为强化技能大赛对学校专业技能教学的引领作用和技能人 才培养质量的评价功能,除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按照办 公《关于做好有关高校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 通知》 (教学厅〔2020〕3号)精神执行外,在以下环节设置奖励:
在中职环节上的奖励政策
在相关赛事赛项中获奖的职业学校在校生在其应届毕业当 年,获奖的大赛项目与所报专业类别相关联,且符合当年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通过当年高考报名,可以享受下列奖励政策。
1.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冀教学〔2023〕17 号)精神,获得国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赛一等奖奖项的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免试录取。(本奖励政策自2024年考生可以享受)
2.获得省教育厅认定的省赛二等奖、三等奖的中职学生,在 参加高职单招考试时,可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部分,对职业技能考试部分,省赛二等奖的考生可直接赋(考生无需参加考试),三等奖的考生可直接赋分值的90%(考生也可参加考试,按其较值计算职业技能考试成。(本奖励政策自2025年考生可以 享受)
3.省教育厅批准的职普融通实验班举办的校赛一等奖(只根据高年级一次校赛认定)获得者,在高职单招考试中参照省级比赛三等奖应用。 (本奖励政策自2025年考生可以享受)
以上政策可择优但不得叠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