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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自考和助学自考课程
  • 课程级别

    初级
  • 培训周期

    1年
  • 开班方式

    电话咨询
  • 课程价格

    电话咨询
上课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天元路15号嘉瑞中心709
详细介绍

项目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分为社会型考生和应用型考生。

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课程背景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大的、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 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考试方式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报考条件

一、社会自考

1、报考专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报考本科: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②专科学历(社会自考可在注册报考时无专科学历,但毕业时需要专科毕业)

3、学历验证:学信网

二、助学自考

1、年满18周岁

2、学历要求:

①报考专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②报考本科:专科在籍或者专科毕业

3、学历验证:学信网

4、其他要求请咨询事业部老师

考试流程

一、社会自考

1、社会自考报考时间:12月1日-5日

                     3月1日-3月5日

                     5月25日-5月29日

                     9月1日-9月5日

2、社会自考考试时间:1月,4月,7月,10月(具体时间以当期自考办发布时间为准)

3、社会自考申请论文时间和毕业时间:5月25日-5月29日/12月1日-5日

4、社会自考申请学位时间: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具体日期和条件以各学校继续教育网站发布为准)

5、社会自考报名网站:江苏教育考试院/江苏招考APP

6、社会自考考试城市:以各院 校发布的考试计划为准

7、社会自考报考费:1月和7月考试费:100元一门/4月和10月考试费:43元一门

8、论文申请费:200

9、社会自考学位费:200元

二、助学自考

1、助学自考注册时间:每年9月份

2、助学自考考试时间:1月,4月,7月,10月(具体时间以当期自考办发布时间为准)

3、助学自考申请论文时间:以学校发布时间为准

4、助学自考申请毕业时间:以学校发布时间为准

5、助学自考申请学位时间:以学校发布时间为准

6、助学自考考试城市:以学校发布考试地址为准

7、助学自考报考费:第一次考试不收费。凡补考收费标准以学校通知为准

8、助学自考论文指导费/学位费:以学校收费通知为准


社会自考和助学自考课程
课程内容以实际授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