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对象
◆居企事业单位风险控制与决策岗位的高层领导(企业执行/非执行董事、总裁/副总裁、经理/副经理,或企业中位居控制管理高层的决策参与者、国企中的书记/副书记或纪检负责人等);
◆银行系统(如:工商银行,民生银行,农商行、农村信用社、地方性银行等风险合规负责人、行长等)
◆企业风险与危机专职(或)管理人员,如:风险席执行官、风险总监、企业内控负责人、风险经理等(也包括与企业风险分析与风险评估领域相关的人员);
◆企业分部、业务单位、子公司风险管理负责人;
◆风险管理相关岗位人员(与审计、运营、战略、法律、合规、监察、质量/安全等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