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
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详解
【人力资源考试简介】
必须持证上岗。自200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认证。人力资源管理师在企业内部主要从事员工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
【人力资源职业概述】
人力资源管理师是从事人力资源规划、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信息处理能力、分析综合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
客户包括内部客户(各职能部门)和外部客户(劳动管理和社会服务部门),客户服务指提供服务、帮助,或与之协同工作。
【人力资源职业等级】
人力资源管理师共设四个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高级技师)。
【人力资源考试申报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报考相对应职业资格的考试。
(一)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四级)
(1)具有(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二)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 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及以上学历证书。
(三)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一级)
1、具有(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取得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人力资源考试内容】
(1)基础知识:劳动经济学、劳动法、;
(2)等六大专业知识与技能系统。(3)综合评审:公文筐(文件筐)考核。
【人力资源考试鉴定】
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与鉴定评审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考试、专业能力考试、综合评审(论文撰写及答辩)三个部分,其中职业道德10分、理论知识90分;专业能力100分;综合评审100分。三个部分考试分别达60分为合格。采取闭卷笔试、模拟操作等考核方式进行。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有效。
【人力资源报名材料】
1、学历证书1份(学历证书要求原件,审核后退回);
2、身份证复印件2份;
3、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的单位人事劳动部门的盖章证明;
证明***同志身份证号码为*****,于**年**月至**年**月在*******公司从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特此证明!公司盖章
4、免冠近照1寸、2寸蓝底彩色照片各4张。
不同年份不同地区,所需报名材料会略有不同,具体情况请参看当年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公告。
【人力资源发展历程】
2002年委员会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委托组织编写试点《培训讲义》。2002年3月至6月,在北京和广州分别进行小范围试点培训鉴定。2002年10月企业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组织听取了有关及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培训讲义》的基础上,编辑出版了《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教材,以及考试指南等一系列教材配套用书。
2003年3月,为了贯彻落实“社会效益,质量”的鉴定工作宗旨,保证鉴定质量,充分反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专业化程度高、认证技术要求复杂等管理类职业特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全国统一鉴定试点项目领导小组、项目试点推广办公室。项目领导小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培训就业司、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劳动科学研究所的有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各类专业性、技术性培训;组织鉴定方法、鉴定技术及资源的研究、开发和修订工作;按照职业标准要求,组织在全国开展本职业的培训和鉴定工作 。
2003年8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十几个省,参加考试人数达6万余人。同时,为检验试验培训效果和鉴定考核技术方法,项目办公室委托中科院心理所中心作了考试效度研究,建立起人力资源职业素质模型。为了保证鉴定质量,进一步推动企业人力资源的推广工作,试验鉴定采取了统一标准、统一、统一阅卷、统一发证的方式进行。
2004年人力资源职业资格鉴定二、三、四级纳入全国统考职业,全年举行了两次考试。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的原则进行。全国除上海、西藏以外,各省、市、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都组织了统考。2004年报名参加二、三、四级统考的总人数约11万人,使这一统考职业一举成为全国大的统考职业。为了严格控制二级的鉴定质量,当年实行了全国集中阅卷。
2005年上半年,全国考试人数5万余人。7月份进行了智能化考试,有1000余人参加了计算机考试。截止目前,考试总人数超过20万人次。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得到企业界的广泛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由于人力资源管理类职业资格考试是一项新工作,考试比较复杂。如何通过考题反映出理论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 找准结合点,是委员会的难点,为了达到考题的科学性,满足标准和考试效度的统一性,项目办公室依托企业人力资源专业委员组织了来自国内高校、企业界、级科研院所,人力资源等共50人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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