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是指通过全国税务师统一考试,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登记、从事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2014年7月,国务院取消了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所以注册税务师更名为税务师,更名后,税务师仍属于职业资格 。税务师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和认定制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的具体工作由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负责 。
2021年税务师资格考试是11月13-14日举行。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2.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二)特殊情况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生可以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被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取消登记的税务师,自取消登记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因违纪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报名时间
2020年5月8日9:00至7月8日24:00 (原计划为4月20日至6月20日)。
补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9:00至8月6日24:00 。
报名程序
(一)登录考试报名系统
报名人员可用手机等移动终端或电脑登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 (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或在浏览器地址框直接输入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二)填写报名人员信息
1.次报名人员。先完成实名注册,然后登录,进入“报名考试”页面,逐项按要求如实填选。报名时须上传本人免冠证件照,请提前准备照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尺寸25mm*35mm,像素>=295*413,下同)。再选定报考科目。
2.非次报名人员。可用本人身份证号登录,进入“个人信息”,核对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有误,填写附件五“个人信息修改申请单”发邮件,申请修改,邮件主题为个人姓名)。进入“报名考试”,逐项按要求核对、填选,如信息有变化,应做相应修正。再选定报考科目。
报名时须重新上传本人近一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请提前准备照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尺寸25mm*35mm,像素>=295*413,下同)。
(三)交费
1.考试费标准:每科人民币98元。
2.支付方式: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支付,可用支付宝(网银)、方式支付。
3.支付时间:2020年5月8日9:00至7月10日24:00;2020年7月28日9:00至8月8日24:00。报名人员应于截止时间前完成交费。
4.考试费发票:应正确填写开票信息,支付成功后,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发票。
考试科目
《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
考试时间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每年安排在11月,每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
成绩认定
1.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经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认定,报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
2.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免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3.考试结束后约20个工作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考试成绩查询公告,考生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可查询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另行公告。
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卷面 | 合格标准 |
税法(一) | 140分 | 84分 |
税法(二) | 140分 | 84分 |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 140分 | 84分 |
财务与会计 | 140分 | 84分 |
涉税服务实务 | 140分 | 84分 |
证书发放
1.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资格证书申领公告,凡已全科考试成绩合格(含免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按要求完成证书申领程序。
2.各地方税务师协会负责审核领证考生资格。合格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监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3.推广使用电子证书,考生可优先取得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的效力。
行业概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国从事经营的税务师事务所共5455户(包括税务师事务所的子所和异地分所)。其中,有限所4368户,占80.07%;合伙所1010户,占18.52%;异地分所77户,占1.41%。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资金总额35.04亿元,运营资金总额2.7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33%和23%;资产总额105.89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全年税务师事务所利润总额4.37亿元,比上年增长8.44%;委托人总户数221.79万户,比上年减少1.96%。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国从业人员105800人,比上年增加3.9%,女性从业人员64588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1.05%。从业人员中,执业注册税务师40776人,比上年增加5.62%,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8.54%。女性执业注册税务师21779人,占执业注册税务师总数的53.41%。出资人及合伙人18442人,占执业注册税务师总数的45.23%。其他从业人员65024人,比上年增加2.84%,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1.46%。其他从业人员中,非执业注册税务师4343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1%。具有其他专业服务资格的从业人员8133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7.69%,其中注册会计师6425人,资产评估师1488人,律师220人。
2014年度注税行业经营收入总额143.78亿元,比上年增长9.45%,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41.08亿元,占行业经营收入总额的98.12%;利润总额4.37亿元,比上年增长8.44%,占行业经营收入总额的3.04%。如《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结构表》所示,鉴证业务收入总额78.87亿元,比上年增长9.07%,占收入总额的比重为54.85%;业务收入总额20.41亿元,比上年增长1.54%,占行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14.20%;咨询业务收入总额34.40亿元,比上年增长12.97%,占行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23.93%。
2018年度,全行业总计报告经营收入203.45亿元,同比上年增长19.73%,为近6年增长率高。全行业共有税务师事务所约6100家,同比增长10.47%;从业人员约10.2万人,同比增加2.97%;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税务师4.43万人,同比增加4.19%;行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87.39%,收入结构呈现出业务多元发展的趋势。经营收入前五位的地区是北京、广东、江苏、上海、浙江。
《税法(一)》20讲、《税法(二)》20讲、《涉税服务相关法律》34讲、《财务与会计》36讲、《涉税服务实务》26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