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2021年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校招生统一 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 岁,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 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 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高职 高专提前批录取政策。
填报志愿
按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及要求填报志愿,志愿均 填在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美,填写相应高校
'直招士官生,专业,可平行填报6所高校。
体检、面试时间为8月上旬。男考生体检面试由生源地市级征兵办集中组织实施,女考生体检面试由 武汉市征兵办集中组织实施。参检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参 检当天不吃早餐。
政治考核时间为8月中旬,由考生户籍地县级征兵办通知考生本人并组织实施。政治考核名单由生源 地市级征兵办根据体检、面试合格名单下达,户籍地与生源地不属同一地市的,由生源地市级征兵 办函告户籍地市级征兵办配合。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实行提前批次远程 网上录取,执行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 数线,录取时间为9月上旬。省招办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考生志 愿信息和合格标志,原则上按照计划 数1:1的比例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 录取。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 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 优先录取。
当平行志愿投档后院校生源不足时, 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面向考生重新公 开征集志愿,体检面试合格考生可在 省招办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淘汰
定向培养对象入学1个月内,高校所 在地市(州)征兵办会同高校组织身 体复查和政治复审,不符合入伍条件 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高校按照有关 规定。培养对象在校学旦期间, 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 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 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 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 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 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毕业
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 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毕业时 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 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 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销其 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