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创办的“智库报告厅”邀请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创会会长洪虎做了一场题为“国有经济改革与中国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报告,对目前国有经济改革背景下如何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进行了探讨。
洪虎谈到,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伴随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的总体规模、经济形态、行业结构、区域布局、所有者结构、管理方式与企业组织形式都在迅速发展变化,社会化、集约化程度大大提高。与这种经济发展相适应,人力资源的配置越来越体现出社会化的分工,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是与以上人力资源配置的倾向相适应的,是实现职业化择人的一种选择。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也要推行混合所有制职业经理人制度。
洪虎认为,我国要推行的职业经理人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力资源的社会综合治理制度,是与中国的国情和发展阶段密切联系的人才制度。职业经理人制度要从政府、社会(市场)、企业三个层面共同建立。同时,职业经理人制度必须与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国有出资企业法人治理制度相互配套才能发挥作用。它绝不是出资企业内部的人事制度,更不是局限于企业经理薪酬市场化的一项人事管理措施,而是要推行一个新的人力资源的社会综合治理制度,确认一种新的职业身份的存在。
他特别提出,在出资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必须要与国有企业人事干部制度改革相配套。首先要解决国有出资企业的员工自带行政基因的问题,才能解决职业经理人的社会职业问题。我们必须认识到,职业经理人的资质评价与认证,不可能分设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两套标准。职业经理人才市场也不可能分成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两个人才市场,人才在企业中的流动需要突破这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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