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十四五”时期持续深化中央企业法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这是国务院国资委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又一重要举措,是未来五年推动中央企业法治建设接续奋斗的纲领性文件。
国务院国资委组建伊始就把加强法治工作作为重点任务,自2004年开始,按照“建立机制、发挥作用、完善提高”的总体思路,连续实施法制工作“三个三年目标”,带领中央企业取得法治建设“三大战役”全面胜利,为依法治企打下坚实基础。2015年,为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央企目标。五年来,中央企业法治工作队伍坚守职责,严控风险,累计审核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近600万项,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近两万起,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超过3300亿元,集团层面总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建立,全系统法务人员达到3.2万人,专业化率超过80%,开创了中央企业法治工作新局面,为中央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进一步加大全面依法治国推动力度,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作为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必须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强化依法治企上走在前列、作出表率。《意见》的出台正当其时,总体上体现了“两性三新”的特点。“两性”指继承性和创新性。继承性,就是全面总结长期以来中央企业法治建设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总法律顾问制度、三项法律审核机制(对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进行法律审核)、合规管理等工作。创新性,就是针对企业法治工作的薄弱环节,创造性地提出了明确要求,总体表现为“三新”:新目标,首次提出法治工作世界一流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要求,而一流企业意味着综合实力全面一流,不仅要有一流的技术、产品这样的硬实力,也要具备一流的法治工作这样的软实力。《意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中央企业法治实践,有的放矢提出了中央企业法治建设取得更大进展,部分企业率先达到世界一流水平的目标。新举措,就是结合企业实际提出一系列新措施。在合规管理方面,推动探索构建法律、合规、内控、风险协同运作机制。在主动维权方面,要求深化案件管理,以案促管、以管创效。在数字化管理方面,提出通过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实现法治工作信息化向数字化升级等。新指标,就是为使目标任务更加可操作和可量化,《意见》提出一系列指标性要求,明确到2025年中央企业基本建立全面覆盖、有效运行的合规管理体系,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全面配备到位,具有法律教育背景或法律职业资格的比例达到80%等。
一引其纲,万目皆张。作为推动央企法治建设的最新制度成果,《意见》创造性地法治思想融入到法治央企建设实践中。《意见》落实关于“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围绕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依法治理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工作组织体系“五个体系”,提升法治工作引领支撑能力、风险管控能力、涉能力、主动维权能力和数字化管理能力“五种能力”展开,全面助力中央企业法治体系和法治能力现代化。按照“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要求,提出加大企业法律专业领导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等。我们坚信,在法治思想的引领下,随着中央企业持续落实《意见》要求,“十四五”时期法治央企建设必将硕果累累,实现更大发展,为中央企业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国际注册法务会计师FCPA报名:I32 -6996-88o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