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北京启信教育
置顶
招生热线:13269968805

学校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

哪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项目免征增值税

480 2013-01-11 12:40:42

学习笔记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3《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个人转让著作权。


 

  (二)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三)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


 

  (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五)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六)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注册在上海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七)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八)台湾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九)美国ABS船级社在非营利宗旨不变、中国船级社在美国享受同等免税待遇的前提下,在中国境内提供的船检服务。


 

  (十)随军家属就业。


 

  (十一)转业干部就业。


 

  (十二)城镇退役士兵就业。


 

  (十三)失业人员就业。

 
 
 

 

文中图片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来源:北京启信教育
热门课程 全部课程

热门动态

申请免费试听

只要一个电话

我们为您免费回电

立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