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提升全县预算绩效,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南城县委 南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县本级开展财政政策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及目的
(一)评价对象。主要是财政支出政策的绩效评价,包括支出规范标准和支出项目安排,重点评价支出项目安排财政政策。
(二)评价目的。准确把握政策相关对象的实际需求,有的放矢、精准施策,把脉需求的方向、内容和数量,以需求导向为突破口实施绩效评价,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从而改进调整财政支持、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完善财政绩效管理体系,同时对财政支出政策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提出改进完善的建议。
二、评价方式方法
(一)财政政策评价工作由财政局会同县本级预算部门进行,先由部门(单位)自评,再由财政局终评。县直部门绩效自评分数在95分以上的,财政局终评结果为差的取消项目安排。
(二)财政政策绩效主要采取比较法和公众评判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等评价方法,通过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形成评价结论。
三、评价时间要求
县本级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工作从 2020年起开始试点。
四、评价工作内容
从经济相关性、效率性、效益性、公平性、可持续性五个方面开展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包括政策制定、政策执行管理、支出产出等主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财政政策绩效评价的目的,是通过考量当前“政策效果”,为现行政策调整和将来政策制订提供依据,服务于现行政策“纠偏”和未来政策出台科学合理,为此,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人员参与到评价试点中来,切实提升我县财政政策的科学系、合理性。
(二)明确任务。在2020年内完成1个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工作。预算部门(单位)及时将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工作表和绩效评价报告上报财政局。在工作中,可聘请第三方中介评估机构完成相关评价任务。
(三)加强沟通。由于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工作是项全新的工作,各相关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与新问题应及时联系解决,各有关部门在推进工作中涌现的好办法、好点子也应及时归纳总结,形成典型材料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