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符合中级经济师报考条件。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
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非全日制大专可累积学历前后工龄)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非全日制本科可累积学历前后工龄)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说明:
①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12月31日。
②大专学历包含全日制大专学历之外,还包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教育等途径取得的大专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