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原名建(构)筑物消防员,2018年更名“消防设施操作员”,主要从事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和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等工作。
该证书属于“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在国 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证书中,排 名第 一位。新版证书由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合颁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正规培训、鉴定考试,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这就像是一名飞行员需要取得飞行执照才能驾驶飞机一样,只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才能保证人身安全和工作质量。报名条件
1.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凡年满18至55周岁,高中(含)以上学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培训: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凡年满24至55周岁,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培训: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 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培训: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 级技工学校、技 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 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