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一建、二建、一造等考试报名公告中,“告知承诺书”一词频繁出现,它是报考人员对其报名证明事项、材料等真实性的郑重承诺。但若在后期核查过程出现“不符合”的情形,将影响考试。
8月16日,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辽宁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践诺情况抽查结果的公示》,250人考试报名无效。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函〔2021〕20号)要求,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已签署《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报考人员进行抽查。
经查,吕*等250人(名单附后)在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和免试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未按照资格核查部门要求进行核查等情形,拟给予上述报考人员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准考证处理。
公示日期:2021年8月16日至8月25日。
公示期内,被公示人可向当地人事考试部门提出异议,公示期满,被公示人未提出异议或者提出异议经核查未予支持的,按当次该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附件: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当次该考试报名无效公示人员名单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13日
部分名单
原文链接:
http://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zyzg_chengjixinxi/2869.html
此前,长沙考试网发布《关于对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长沙考区报考为“免二科”部分考生进行信息核查的通知》,将对有关资质证明材料(邮寄复印件)进行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湖南省人事考试院工作要求,现组织对2021年度一建考试长沙考区报考为“免二科”考生的信息核查工作:
一、核查对象:报考考区为“长沙市”,报考为“免二科”,报名时上传材料经初步核查需要进一步补充说明的考生。
二、核查方式:对 “免二科”考生有关资质证明材料(邮寄复印件)进行核查。请相关考生根据此通知或者接到的短息提示要求,邮寄相关证明材料至: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一段669号长沙市人社局2704办公室,邮编:410011,收件人: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8日。
三、材料要求:《关于做好湖南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1〕16号)》中报名条件(一)(二)中规定的证明符合“免二科”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
1. 学历证书(复印件)
2. 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包括不限于带有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带有公章的公司出具的证明等)
3.《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取得日期须在2003年12月31日前)(复印件)
4.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单位聘书等(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逾期未提交证明材料进行核查或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依规取消报考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核查结果将另行通知,请有关考生注意网站通知和信息提醒。
咨询:0(上班时间)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长沙考区“免二科”考生核查名单
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
2021年8月12日
原文链接:
http://rsj.changsha.gov.cn/rszc/rsrc_131369/gkzk_131379/zgks_131382/202108/t20210812_10119626.html
现在距离一建考试不到一个月,除了备考,大家记得打印准考证,也可以做好考前其他事项准备。以下是2021年一建考试准考证时间汇总,注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