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全国统一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组织的统一考试、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后,颁发社会承认学历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自学考试毕业生待遇与高考统招生相同,可参加研究生考试,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二、招生对象、学习形式及毕业待遇
招生对象:年满18周岁社会人员;成人学历文化宫教学部专科、本科在读或已经取得专科、本科毕业证书者。
报名时间:即日起随到随学
学习形式:业余(周末上课)。
考试时间: 4月、 10月。
毕业待遇:学完规定课程,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专科段颁发成教或网教高起专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网上可查。
本科段由省(市)级考委和主考院校颁发由社会承认的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网上可查。本科段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均可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免费提供问答解答,帮您轻松解决难题
申请免费试听
只要一个电话
我们为您免费回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