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河南开封、商丘、洛阳、平顶山、焦作5地发布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查结果,其中共51人审查不合格,177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
注意:这些考生还有最后的审查机会。根据补充核查安排提交补充材料,提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或到现场核查。不同地区核查时间、材料明细不一样,请各位考生仔细查看通知,了解具体要求。
开封市
9人不符合报考条件,31人未按期完成资格审核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对照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2021年度全市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了考试资格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结果
经核查,有9人不符合报考条件(见附件1),有31人未按期完成资格审核(见附件2)。
二、补充核查安排
(一)补充核查对象
核查结果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
(二)补充核查时间
2022年1月19日至1月21日。
(三)补充核查方式
1.不符合报考条件(见附件1)人员。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补充核查期间内持补充材料到现场申诉(或发送kfszjjrsk@163.com),逾期视为认同核查结果。
2.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见附件2)。请按证明材料清单(附件3),在补充核查期间内持补充材料到及各地市参加现场核查(或发送kfszjjrsk@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请相关人员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无法前往现场的,可由人持人、被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代为。
三、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如学信网不可查验证书及中专学历);
四、报考为考一科或考二科人员除提供1.2.3.4项材料以外,还需提供相应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应的工作年限证明。详见《2021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60号)免试条件中所列资料。
五、报考为第二专业人员除提供1.2.3.4项材料以外,还需提供另一专业的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审核地址
郑开大道与八大街交叉口向北500路西开封市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38房间
开封市住建局
2021年12月29日
原文链接:
http://221.176.156.140/tzgg/12006.cshtml
洛阳市
8人不符合报考条件,62人未按期完成资格审核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对照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2021年度全市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了考试资格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结果
经核查,有8人不符合报考条件(附件1),有62人未按期完成资格审核(附件2)。
二、补充核查安排
(一)补充核查对象
核查结果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的人员。
(二)补充核查时间
2022年1月10日至1月14日(截止当日18:00)。自通知发出即日起,审核材料可陆续上传至。
(三)补充核查方式
1.不符合报考条件(附件1)人员。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补充核查期间内持补充材料到现场(市住建局711室)申诉,逾期视为认同核查结果。
2.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附件2)。请按证明材料清单(附件3),在补充核查期间内将审查材料扫描成清晰图片保存为Jpg格式(图片大小≤10M),并以文件压缩包形式上传至lyszjwzgb@163.com,例如:审核序号+姓名+手机号,邮件主题标记为“二建补审”。逾期不再受理。
(四)本次审核为最后一次审核。请相关人员提前准备好相关审核材料,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由人持人、被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代为。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申诉人员可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其他未审核人员全部实行线上审核,材料统一上传。申诉人员到现场需提供《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附件:1.不合格人员名单
2.未审核人员名单
3.相关材料清单
4.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
原文链接:
http://lyszjj.ly.gov.cn/index.php?c=article&id=21267
商丘市
5人不符合报考条件,26人未按期完成资格审核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对照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2021年度全市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了考试资格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结果
经核查,有5人不符合报考条件(见附件1),有26人未按期完成资格审核(见附件2)。
二、补充核查安排
(一)补充核查对象
核查结果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
(二)补充核查时间
2022年1月19日至1月21日。
(三)补充核查方式
1.不符合报考条件(见附件1)人员。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补充核查期间内持补充材料到现场申诉,逾期视为认同核查结果。
2.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见附件2)。请按证明材料清单(附件3),在补充核查期间内持补充材料到市住建局809房间参加现场核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0370-3390706。
(四)其他。请相关人员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无法前往现场的,可由人持人、被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代为。
附件:
1.不合格人员名单.xlsx
2.未审核人员名单.xlsx
3.相关材料清单.docx
原文链接:
http://zjj.shangqiu.gov.cn/zwgk/fdzdgknr/rsxx5sqszfhcxjsj/zyzgkp5sqszfhcxjsj/content_41544
平顶山市
16人不符合报考条件,41人未按期完成资格审核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对照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2021年度全市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了考试资格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结果
经核查,有16人不符合报考条件(见附件1),有41人未按期完成资格审核(见附件2)。
二、补充核查安排
(一)补充核查对象
核查结果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
(二)补充核查时间
2022年1月5日至1月7日。
(三)补充核查方式
1.不符合报考条件(见附件1)人员。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补充核查期间内将补充材料发送至zgkw@163.com进行核查,逾期视为认同核查结果。
2.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见附件2)。请按证明材料清单(附件3),在补充核查期间内将审查材料发送至zgkw@163.com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请相关人员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发送审核材料为压缩包文件,文件名备注为二建审查+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柏青龙
联系:2633637
:zgkw@163.com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1:不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2:未审核人员名单
附件3:相关材料清单
原文链接:
http://zjj.pds.gov.cn/contents/22547/460499.html
焦作市
13人不符合报考条件,17人未按期完成资格审核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市住建局对照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2021年度全市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了考试资格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结果
在前期核查过程中,有13人不符合报考条件(见附件1),有17人未按期完成资格审核(见附件2)。
二、补充核查安排
(一)补充核查对象
前期核查结果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
(二)补充核查时间
2022年1月10日至1月12日。
(三)相关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两年证明材料;
4.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如学信网不可查验证书及中专学历);
5.报考为考一科或考二科人员除提供1.2.3.4项材料以外,还需提供相应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应的工作年限证明。详见《2021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60号)免试条件中所列资料。
6.报考为第二专业人员除提供1.2.3.4项材料以外,还需提供另一专业的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补充核查方式
1.前期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见附件1)人员。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补充核查期间内持补充材料到现场申诉(焦作市建设大厦408房间),逾期视为认同核查结果。
2.前期核查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见附件2)。请按证明材料清单,在补充核查期间内将证明材料扫描后发送至rsjyk3557215@126.com进行线上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前期核查不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2:前期核查未审核人员名单
(联系人:贾春燕 联系:3557215)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8日
原文链接:
http://zjj.jiaozuo.gov.cn/News_show.asp?id=8335&type=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