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云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部分建筑从业人员“异常”证书信息的公示》,其中121164人因未完成实名确认,证书标记为“异常”状态,含二级注册建造师911人、管理岗33215人、技术工种87038人。
公示明确:
1、公示期间,申请解除“异常”标记的企业或个人需携带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企业承诺书、个人承诺书等材料复核确认后,方可解除“异常”标记。
2、公示期结束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依法依规注销剩余“异常”证书。
公示原文:
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和部分从业人员资格全程网办的通知》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建筑从业人员证书实名确认的补充通知》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完成实名确认的人员证书标记为“异常”状态。现将“异常”证书人员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日期为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2月28日。
公示期间,申请解除“异常”标记的企业或个人需携带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企业承诺书、个人承诺书(个人资格证持证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承诺书)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滇池路1499号昆明二建建设有限公司大楼二层)复核确认后,方可解除“异常”标记。
公示期结束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依法依规注销剩余“异常”证书。
咨询电话:0871—68503744、0871—68503745、0871—68503749、0871—68503751。
未完成实名确认证书被列为“异常”状态人员部分名单如下:
这121164人证书被标记为“异常”状态,原因都是未完成实名确认。
目前,大多数省市都已实现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等业务实现全程网办,而注册个人账号需要进行实名认证,方可进行二建注册等业务,这样意味着在省内二级建造师注册数据全面互通,在省内是否重复注册,一目了然,查“挂 证”更加简单了。
海南:电子化管理二建注册证书,对接数据系统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对二级建造师等注册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的请示》(琼建审批〔2021〕20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海南省对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等注册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
二、你厅应确保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符合《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C 0215-2019)、《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C 0252-2021)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C 0253-2021)标准,并做好相关二级证书注册数据与我部相关数据系统对接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10月13日
据统计,住建部已同意辽宁、湖南、天津、甘肃、吉林、青海、广西、福建、重庆、上海、四川、河南、浙江、江西、新疆、江苏、北京、陕西、云南等多地推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省域信息互通共享;
省数据与住建部相关数据系统对接;
加强对取得电子化证书人员身份实名信息认证。
四川:二建实现“全程网办”
10月28日,由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的二级建造师、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等4项二级执业资格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实现“全程网办”。
按照“减证便民”、“应减尽减”原则,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必要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通过注册管理系统填写申请表、对申请材料信息作出承诺即可在线提交注册申请,不需申请人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实现纸质材料零办理。协调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对申请人身份信息、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和企业工商执照信息、资质信息实行比对核验。
江苏:平台统一管理注册业务,需个人实名认证
11月,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办理职业资格注册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1年11月15日起实施。
1、将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业务纳入平台统一管理。
2、我厅将对原已准予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人员发放新版电子证照。原证书持有者可自行下载新版电子证照。
3、职业资格注册实行承诺方式,今后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
4、网上申报分为个人实名(人)认证、个人发起申请、企业确认提交申请三个步骤。取得职业资格人员通过手机下载安装“江苏政务服务”APP进行实名(人)认证。
广东:注册证书的人员需实名认证登录系统
10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发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11月1日起,启用新版注册管理系统。
一、业务类型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
(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
(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
(四)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
二、办理流程
取得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的人员需实名认证登录注册管理系统办理注册业务。
(一)入库登记
取得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者在注册管理系统登记的资格数据不齐全的,需先进行入库登记。
延伸:全国二建证书注册网站汇总
安徽: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管理系统
http://61.190.70.122:8085/credit01/login
北京: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
http://zjw.beijing.gov.cn/bjjs/index/index.shtml
重庆:“渝快办”(个人办事→服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委→二级注册建造师相关注册)登录新系统
http://zwfw.cq.gov.cn/icity/icity/project/project?type=gr
福建: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http://zjt.fujian.gov.cn/hygl/fjsjszyzgzczx/
甘肃: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https://www.gsszczx.com/
广东: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http://wx.gdcic.net/
河北: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http://zfcxjst.hebei.gov.cn/
河南: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
黑龙江:黑龙江建设网-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业务申办(网上办事平台)-人员证书事项-建设执业注册资格证事项http://zfcxjst.hlj.gov.cn/
湖北:湖北政务服务网
http://zwfw.hubei.gov.cn/index.html
湖南: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http://zjt.hunan.gov.cn/
吉林: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二级建造师管理”即进入“吉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系统”
http://cxpt.jlsjsxxw.com/JZS_Default.aspx
江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业务服务平台(“江苏政务服务”APP)
http://www.jszwfw.gov.cn/jsjis/front/login.do?uuid=3 Pjiipr99xV0
江西:江西住建云平台,在“个人服务平台-执业注册”栏中发起申请
http://zjy.jxjst.gov.cn
辽宁:辽宁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http://221.180.200.235:8085/jzsgl/Portal/index.aspx
山东: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
http://www.shandong.gov.cn
山西:山西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http://jzsgl.coc.gov.cn/sheng/sheng_140000/140000.aspx
上海:登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www.shjjw.gov.cn)网上政务大厅“人员类”专栏中“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申请”
http://jsjtw.sh.gov.cn/zjw/index.html
四川: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直通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
http://www.sczwfw.gov.cn/index.html?areaCode=0
天津:天津市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http://218.68.17.194:8081/TjConstructor
陕西:陕西政务服务网(个人办事”(“法人办事”)“——“按部门分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级注册建造师”)
https://zwfw.shaanxi.gov.cn/sx/public/index
云南:云南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网(平台登录→企业用户→人员管理)
https://www.ynjzjgc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