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我校面向全市开展高技能人才(人力资源管理师一/二级)免费培训班,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职业简介
职业名称:人力资源管理师
职业等级:二级/技 师、一级/技 师
报名对象
全市各类企业从事人事行政相关工作的职工
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 8月、9月、10月 (滚动开班),线下集中面授4天,考试半天
培训地点:渝中区上清寺太平洋广场A座创富学校
培训课程及师资
(一)课程设置:人力资源规划、与配置、薪酬绩效、劳动关系管理、培训与开发等
(二)师资团队:院校学者、企业高管、企业人力管理实战等
报名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 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 及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工学校、技 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及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 师证书的技 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4)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5)具有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技 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 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及以上。
备注:
(1)相关职业是指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咨询、管理研究等职业,下同。
(2)相关专业是指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劳动与社会保 障、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等。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是指劳动关系协调员等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者,培训费全免
1)重庆区域范围内正常缴纳社保的企业职工
2)按要求签订培训协议,参加培训课程
3)在培训到考试期间,社保不断
考试费:
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 780元
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 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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