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对象:会计初学者,0基础入门培训。 发证依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2012年第73号部长令)规定:“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各单位不得任用(聘用) 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学习、考试科目: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初级会计电算化》 报名办法:报名时交1张一寸彩照和1张身份证复印件。 学习形式:分班、晚班、双休日白班、自由班任选 咨询张老师;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