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长时间粗放式发展和观念引导的滞后使得市场上不断出现劣品驱逐良品的现象,室内设计行业也不例外。其中,重要原因之一便是社会对室内设计价值的认定偏低,这就关系到设计取费标准的问题。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年修订本)(下称《标准》)是目前我国建筑及室内设计行业具性、指导性的行业取费标准。时过境迁,从今天来看这个标准已经到了需要提升的时候。
,《标准》是个风向标。这个标准是推出来的,代表了政府主管部门对这一行业价值的认定和引导。在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设计兴国的今天,政府首先应与时俱进,提升对设计价值的认定,从而引导国人观念的进步。
第二,《标准》是个高标准,不是计价器。在使用过程中,它的参考和指导意义更大,执行率并不高。除了一些政府、国有企业项目外,大部分项目只用它做标杆而不用它计价。我从事室内设计工作这么长时间,真正按照这个标准收取设计费的项目可谓是凤毛麟角,一般都要不同程度地进行打折。因为国有项目的招投标流程和审计制度决定了没有人敢让设计费高于这个标准,所以这个标准本质上是一个高标准。但对于市场上的设计产品而言,这个标准明显是偏低的。
第三,《标准》已执行了十一年,是个过时标准,适用性和执行力都存在很大问题。在这十一年内,国内的室内设计行业发展迅速,创意水平和产品质量已今非昔比。现在室内设计提供的产品已经不是效果图、施工图这么简单,而是指一个完整的解决方案。室内设计要从一开始就参与到整个项目中来,包括项目策划、建筑设计的局部修改、机电设计、照明设计,以及后续的陈设配饰设计等都要一并考虑完成,同时提交的设计成果也越来越精细。对此,《标准》里无相关分列和规定。同时现实中不同项目之间品质要求和设计含量、设计难度的差异之大是《标准》远远无法涵盖的。由此来看,国内的室内设计提供的附加服务越来越繁重,品质越来越好,而《标准》却是远远落后的。
但是由于地域的差别和市场的恶性竞争,就是这样偏低的取费标准也难以在现实中执行。当然,这也和国内室内设计市场的混乱以及产品质量标准的缺失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