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
2、锅炉作业:
工业锅炉司炉(G1);
电站锅炉司炉(G2)——资格认定范围为300MW以下(不含300MW)的电站锅炉司炉人员,300MW电站锅炉司炉人员由使用单位按照电力行业规范自行进行技能培训、 锅炉水处理(G3);
3、压力容器作业: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R1);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R2);
氧舱维护保养(R3);
4、气瓶作业:气瓶充装(P);
5、电梯作业:电梯修理(T)——电梯修理作业项目包括修理和维护保养作业;
6、起重机作业:
起重机指挥(Q1);
起重机司机(Q2)——可根据报考人员的申请需求进行范围限制,具体明确限制为桥式起重机司机、门式起重机司机、塔式起重机司机、门座式起重机司机、缆索式起重机司机、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升降机司机。如“起重机司机(限桥门式起重机)”等;
7、客运索道作业:
客运索道修理(S1);
客运索道司机(S2)两种;
8、大型游乐设施作业:
大型游乐设施修理(Y1);
大型游乐设施操作(Y2)两种;
9、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
叉车司机(N1);
观光车;
光车列车司机(N2);
10、安全附件维修作业:安全阀校验(F)。
三、申请特种设备工业锅炉司炉(G1)证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且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的要求;
3、有与申请作业项目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符合相应的考试大纲的其他要求。
四、特种设备工业锅炉司炉(G1)证报考所需资料:
申请人员应当符合规定条件,向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发证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1份
2、2寸照片(3张);
3、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4、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5、体检报告(1份)。
五、特种设备工业锅炉司炉(G1)证报名、培训、考试时间
(1)申请特种设备作业考试的学员,提交报名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只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其他种类作业人员的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考试实行百分制,70分合格。
(2)考试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成绩的评定、公布,并提交发证部门。考试成绩有效期1年。单项考试科目不合格者,1年内可以向原考试机构申请补考1次。两项均不合格或者补考不合格者,应当重新申请考试。
(3)发证部门在收到考试结果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证书全国通用,有效期5年。
六、特种设备工业锅炉司炉(G1)证发证单位及查询网站:
经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可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相应上岗操作证书,全国各地可复审,每五年复审一次,全国通用,在中国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数据库及公示系统(http://www.cnse.gov.cn)及相关市质检局网站查询证书。
报名咨询:181-5310-5393 , 0851-86757735
报名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大营坡中大国际广场B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