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设计师必备知识和能力标准
一、掌握、行业有关建筑和装饰设计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并具有正确贯彻执行的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掌握建筑单体设计和环境总体设计的基本知识,能够熟练地进行室内功能分析、平面布局、空间组织、效果图绘制。
三、掌握声、光、热建筑物理环境的基本知识;熟悉建筑设备相关知识。能够根据主题合理地使用室内空间组织平面布局,能够充分利用空间,合理节约能源,满足使用要求,具有较高的表现技巧。
四、具有对总体环境艺术和建筑艺术的理解素养;掌握人体工程学、美学、室内设计的风格与流派等必要知识,熟悉中国民族建筑、历史传统和人文民俗。
五、能够提供造型优美的空间构成和界面处理、宜人的光、色和材质配置及符合建筑物特性的环境气氛,并能满足建筑功能要求。
六、掌握建筑、装饰材料和建筑结构与构造、施工技术等方面的必要知识,能够使室内设计满足坚固、环保、经济、合理等方面的要求,并保证其安全性能需要。
七、掌握装饰装修工程概预算编制和成本控制的必备知识,具有一定的成本控制能力。
八、掌握合同管理及招投标的必要知识。
九、具有较强的设计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配合设计师完成合同额1000万以上的装饰工程的设计任务,能够独立主持中型室内装饰工程(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设计工作。
十、能够较熟练运用AutoCAD、3DMAX 、PH0T0SH0P等设计软件进行建筑装饰设计和渲染图创作,了解建筑动画制作的计算机软件。
注:
1.本专业
中专为建筑装饰、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大专为建筑装饰技术、建筑学(建筑设计);本科为建筑学、室内外环境艺术设计专业;
2.相近专业
城市规划设计、园林设计、工业设计、家具设计、舞台美术设计、美术专业
3.本标准不适用于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其评价标准另议。
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也可取得建筑装饰设计师证:
1.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工作6年以上,参加建筑装饰设计培训,考核合格。
2.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工作5年以上,并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2项单项室内装饰设计额在40万以上的项目的,或累计设计额在90万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