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3)在、安全、审判、检察、司法机关从事行政、治安保卫工作 1 年(含)以上。
(4)取得保安员(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相关职业①工作 2 年(含)以上。
2 二级 (1)取得本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政法工作 4 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0 年(含)以上。
(4)在、安全、审判、检察、司法机关从事行政、治安保卫工作 8 年(含)以上
3 一级 (1)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政法工作 4 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0 年(含)以上。
(4)在、安全、审判、检察、司法机关从事行政、治安保卫工作 15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