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主要研究音乐、器乐、舞蹈、表演、指挥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掌握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和演绎技巧,在歌舞剧院(团)、文教单位等进行音乐演出。例如:《猫》、《歌剧魅影》等音乐剧的演绎,合唱演出中的演唱、和声、指挥、钢琴伴奏,民乐合奏中古筝、琵琶、二胡等乐器的演奏等。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音乐表演(演唱、演奏)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专业文艺表演 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音乐表演、教学的应用型人才,并为本专业的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按声乐演唱,键盘、民族乐器、管弦乐器演奏以及指挥等不同专业方 向,主要学习与音乐表演相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音乐表演专业方向方面的基本训练, 掌握其相应专业方向所规定的在音乐表演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音乐表演学科以及音乐学、作曲技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一门及以上的音乐演奏或演唱技术;
3.具有独立研习、分析音乐作品,并在表演中进行二度创作的基本能力;
4.熟悉党和对于文艺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相关音乐表演的理论前沿、发展动态以及行业需求;
6.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学习课程
《和声》、《作曲》、《复调写作基础》、《独唱》、《器乐演奏》、《指挥技法》、《室内乐》、《曲式》、《伴奏法》、《古典舞》 部分高校按以下专业方向培养:钢琴、管弦、美声、民乐、器乐、声乐、音乐剧、空中乘务、流行音乐、体育舞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