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以学年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一次性奖励8000元,并颁发奖学金证书;
省政府奖学金:以学年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一次性奖励6000元,并颁发省政府奖学金证书;
励志奖学金: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以学年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一次性奖励5000元;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以学年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一次性奖励4000元;
(以上奖励额度为2020年标准,具体奖励标准以当年有关政策为准)
校级奖学金:以学年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一次性奖励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励志奖学金400元/年及若干单项奖学金。
一等助学金:3800元/学年(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二等助学金:2800元/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或一般困难学生);
校级助学金:一等助学金2000元/年,二等助学金1500元/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
(以上资助标准为2020年标准,具体标准以当年有关政策为准)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为每月480元。
凡获得学校正式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均可向当地教育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金额高为8000元/学年)。
学校提取资助专项经费,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一次性临时补贴,资助金额及人数根据每年贫困生数据库实际情况评定。
我校专科在读西盟县农村户籍学生,凡家庭经济困难、思想积极向上、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等,实施学费减免政策。
云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毕业生自毕业三年内自愿到云南省25个边境县及3个藏区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助学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助学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助学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助学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特有大专班享受9000元/年学费及生活补助的政策。云南职业技术受云南省事务委员会委托,继续开办特有大专班,专业为园林技术、园艺技术、园林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招生人数50人。
招收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瑶族、景颇族、藏族、纳西族(摩梭人)等15个的考生,被特有大专班录取的学生享受5000元/年的学费及4000元/年(分二至三个档次发放)生活补助。
水库移民学生享受8000元/年学费及生活补助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