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备考如何积累常识
公务员考试常识部分考的都是一些常识的题目,主要是看你平时的积累,如果没怎么关心做事实什么的那就没有什么别的途径,好去进行海量做题。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公务员备考如何积累常识的相关内容。
1.降低得分期望值
公务员考试得是不可能的,所以一定要学会放弃,要学会把某些地方放弃的内容在另一地方补回来。公务员考试算的是总分,而不是某一模块的得分值。
2.要有打持久战的准备
相对于其他模块,常识判断部分的复习很难在短时间内有效的提高。因为其他模块的复习,总能归纳出的规律和解题的方法。但是,常识判断部分的知识点涵盖范围极其广泛,而且其考试内容主要是对知识进行判断,如果对知识点没有清晰的认识或者头脑中没有概念,做题的难度是相当大的。所以,对于常识判断模块,短时间内采取突击性的复习方式,是不太可取的。
3.轻松应对复习
常识判断部分的考点具有涵盖面广泛、分散、跨学科等特点,所以对常识判断部分的复习,无需专门安排时间。应在良好心态的前提下,在复习疲劳的时候,轻松地翻看一下常识部分的知识点。这样,既可以掌握常识部分的知识点,也可以缓解复习时的紧张心态。
与“申论”相结合
很多考生在复习的时候,没有将常识的内容和其他科目联系起来,这样不仅很难有好的复习效果,而且会影响学习兴趣。其实,常识部分的学习,也关系到申论的复习效果。从历年考题来看,常识部分的知识点,不单在行测中以选择题的方式出现,同时也包含申论的部分内容。申论写作涉及的范畴主要是政治、经济、法律、时事等,这些内容也是常识判断部分的知识点。所以,考生复习常识时,要与其他模块相结合,这样才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复习要分清主次常识模块涉及的学科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学、科技、时事等。在复习常识知识点的时候,切不可毫无重点的复习,要有所侧重。
公务员笔试行测常识解答技巧
词中的方法
在题目的选项中,有“都有”、“全部”、“任何”等比较化的词语,如果选错误选项,则此项多为正确;如果选正确选项,则可以直接排除,正确在剩余的选项中产生。
原则判定法
指在掌握法律知识不足的情况下,运用生活中基本的行为准则,根据事物产生、运行、发展的基本原理来进行解题的一种方法。
去同存异法
在阅读完试题题干及所有选项后,如果发现选项中有内容或者特征大致相同的,就可以将其排除掉,并保留那些差别较大的选择项,再将剩余的选项进行比较、判断,最终确定符合题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