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的工作内容:
(1)银行票据的填开(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等)(2)银行取现金、转账汇款(3)购买支票(4)税务分:国税、地税,如:CA证书续费、购买发/票这些跑腿的活也大部分是出纳干(5)工商公司注册地或法人变更、增加股东等,这些活也是出纳干,(6)社保每年的基数变动,增减人员等,小公司这些出纳也是要管的(7)最后就是公司备用金的支出,如:购买办公用品,公司人员差旅费支付,缴纳电话费、水电费等等(8)重要的是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登记,月底要和会计核对的(9)粘贴票据等
需要掌握的财务知识:
1、支票及其使用范围
*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三种。
*现金支票:是开户单位用于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的凭证,即可用于向银行提取现金,又可以办理转账。
*转账支票:是用于同城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或其他款项往来的结算凭证,只能用于转账结算,而不能用于提取现金。
*普通支票:既可以用来支付鲜见,亦可以用来转账,根据票据法规定,普通支票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一般是在支票上划线,未划线者可用于支取现金。
2.支票结算基本规定
*支票一律记名
*支票的付款提示期为10天
*支票的金额起点为100元,但缴纳公共事业费、缴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建房公积金等,可以不受金额起点的限制。
*签发支票应使用墨汁、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填写,未按规定填写,被涂改冒领的,由签发人负责。
*签发人必须在银行账户余额内按照规定向收款人签发支票。
*已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已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银行不予受理挂失,可请求收款人协助防范。
3.支票结算应注意的问题
*要严格控制携带空白支票外出采购
*支票应由财会人员或使用人员签发,不得将支票交给收款人代为签发。
*收款人在接受付款人交来的支票时,应注意审核以下内容:支票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是否确为本收款人;支票签发人及其开户银行的属地是否在本结算区;支票签发日期是否在付款期内;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背书转让的支票其背书是否连续,有无“不准转让”字样;支票是否按规定用墨汁或碳素墨水填写;大小写金额、签发日期和收款人名称有无更改;其他内容更改后是否加盖印鉴证明;签发人盖章是否齐全等。
*对持支票前来购货的购货人必须核对身份,查验有关证件。
1-2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1.商业汇票及其使用范围
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商业承兑汇票适用于在银行开立帐户的法人之间,根据购销合同先发货后收款或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无论是同城还是异地,其款项结算均可使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适用于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三资企业之间,根据购销合同进行的商品交易。其他法人和个人不得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2.商业汇票结算的基本规定
*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
*商业汇票的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无款支付的规定
*使用商业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银行开立帐户的企业法人。
*签发商业汇票应以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签发、承兑、贴现无商品交易的商业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的签发方法:按购、销双方的约定签发。
*商业承兑汇票的办理办法
*收款人在商业承兑汇票审查中应注意的问题:
是否为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商业承兑汇票;
汇票的签发和到期日期、收款单位的名称必须是全称,账户及开户银行、大小写金额等栏目是否填写齐全正确;
汇票上的签章(签发处应加盖签发单位的法人印章,承兑人盖章处盖付款人预留银行印章并填写承兑的日期)是否齐全正确;
汇票是否超过有效承兑期限(最长为六个月,但应注意:有效期限是从承兑日开始计算,而不是从汇票的签发日开始);
汇票上有无批注“不得转让”的字样。经转让的汇票,背书是否连续(每一手的背书人是否为前一手的被背书人或收款人),背书的签章是否正确(是否为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
3.商业汇票结算应注意的问题
*商业汇票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需资金时,可持到期的承兑汇票填写贴现凭证,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
*贴现的期限一律从其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贴现利率按现有同档次信用贷款利率上浮3%执行。
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贴现利息=票面到期值*贴现天数*贴现率
实付贴现金额=票面到期值-贴现利息
*贴现到期,贴现银行向承兑人收取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