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阳光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公共营养师招生简章
一、培训对象
公共营养师的认证对象涉及范围非常广,包括食品加工及保健部门、医院、宾馆、餐饮、旅游、社区保健及健康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卫生、托幼机构、政府计划部门、美容、食品及食品保健公司以及有志从事公共营养咨询、指导、评价、管理、宣传等人员,以及关注健康,追求高质量生活的各界人士。
二、职业定义
从事公众膳食营养状况的评价与指导、营养与食品知识传播,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基础知识:公共营养师职业道德、营养学基础、人群营养基础、食物营养与食品加工基础、食品卫生基础、膳食营养指导指导与疾病预防、营养教育和社区营养管理基础、医学基础、相关法律法规。
(二)专业能力:膳食调查与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营养咨询和教育、膳食指导和评估、食品营养评价、社会营养管理与干预、培训和管理等。
四、报考条件:
(一)公共营养师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经培训达到标准学时。)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2、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
(二)公共营养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经培训达到标准学时。)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工作4年以上;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工作2年以上;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工作1年以上;
4、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工作3年以上;
5、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三)公共营养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经培训达到标准学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工作3年以上;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工作2年以上;
3、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4、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工作3年以上;
5、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五、鉴定考试、考核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公共营养师、一级公共营养师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六、鉴定考试、考核时间
每年5月、11月份第三周周日
七、报名须知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按如下程序申报:
1、填写《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一式两份;
2、提交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A4纸)各2份;工作年限证明1份(A4纸)
八、培训方案
由人保部门精心授课,在考试利用周末集中强化学习,授课紧扣考试大纲和教材,重点针对知识点及考试难点解析,结合备考资料及考前串讲,贯穿大量案例,提高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及解题能力,帮助学员轻松过关。
九、资格认证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鉴定,经鉴定(考试)评审合格者,颁发相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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