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职业园长()认证简介
幼儿园园长资格证是园长上岗的有效证书。严把质量关要求所有园所园长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园长要有幼儿园科学管理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教委颁布实施的《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试行)》是根据我国幼儿教育对幼儿园园长素质提出的要求、兼顾园长队伍现状而制定的;是选拔、任用、考核和培训幼儿园园长的基本依据、各地应采取有大措施通过组织岗位培训和日常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工作锻炼,使幼儿园园长努力达到《资格》的基本要求。
一、培训目的
以岗位技能提升为导向,突出实用性和专业性,重点培养学员的技术运用能力和岗位工作能力,从根本上解决知识培训与岗位技能脱节的问题,从而达到岗位技术能力提升的目的。
二、培训对象
(一)报名条件
各级各类幼儿园长、副园长、保教主任、骨干教师和从事学前教育管理人士及投资人
(二)申报幼儿园职业园长条件
1.已取得中级幼儿园职业园长证,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培训达到标准学时要求并考核合格。
2.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年以上。
3.在本地区长期从事幼儿教育和培训工作的德高望重的行业领军人物。
三、培训形式、内容
1、培训形式:采取短期集中面授、研讨交流等相结合的培训形式。按照《河南省“十二五”幼儿园园长资格 培训教学指导性计划》要求开设课程和组织培训活动。
2、培训内容:
(1)科学发展观与学前教育
(2)园长领导艺术
(3)市场经济下的幼儿园团队文化建设
(4)更新教育观念,开展有别于小学的幼儿园教育
(5)幼儿园园长应具备的信息素养
(6)幼儿园情感与社会性发展
(7)幼儿园学习特点与学习方式等
二、报名方式
提供电子版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学历扫描件、普通话证扫描件、教师证扫描件、申报人员表盖章、随时报名安排培训
三、证书颁发:
培训工作与园长考核、任用相结合。幼儿园园长参加岗位资格培训,完成规定课程和培训学时,考核合格,经省教育厅审核后,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并编号的岗位资格培训合格
证书。岗位资格培训成绩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任用园长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