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心理咨询师鉴定申报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精神,职业资格申报条件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心理咨询师(二级)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者;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3)取得心理咨询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4)凡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者;
二)心理咨询师(三级)
- 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毕业的学生,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3)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二、申报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按如下程序申报:
- 经初审合格后,报考心理咨询师学员提交:
- 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学生提供学生证即可)
- 1寸免冠照片3张、两寸免冠照片3张(统一红色底版)
- 白底电子档照片一份(大小20KB,白底彩照);并缴齐费用。
- 参加规定学时培训;参加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