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是直属、世界学科建设高校,是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
学校前身是1944年成立的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1954年更名为西安师范学院,1960年与陕西师范学院合并,定名为陕西师范大学,1978年划归直属。建校70多年来,学校秉承“西部红烛精神”和“厚德、积学、励志、敦行”的优良传统,立足西部,服务全国,已发展成为一所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性师范大学,为培养各类毕业生47.1万余人,形成了“抱道不曲、拥书自雄”的学风和“淳厚博雅、知行合一”的校风。现任党委书记李忠军教授,校长游旭群教授。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育行政干部、其他行业人员、社会青年等。
报名条件:
1.报考高中起点专科、本科须具有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技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文凭;报考专科起点本科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文凭。
2.报考考生须年满十八周岁。
3. 户籍非学习中心所在地区考生,报考时请提供本人在本地区相关证明,不在当地工作或不能长期在当地进行正常学习与考试的考生,不予报名。
凡报名材料弄虚作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已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特别声明:
1.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是教育实施单位,并非学历审查和鉴定机构,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包括报名者提供的原毕业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不具有认定资格,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学生信息最终审核结果以“网络教育质量监管系统”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结果为准。
2.学生必须为其所提供的报名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不合格证书(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未按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伪造个人身份的学生、伪造个人属地证明,无论何时查出,均取消学籍,已经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3.根据司法部令40号《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五)项规定, 自2018年4月28日起,报考网络教育专升本、高起本法学专业,高起专法律事务专业所取得的相应学历,将不能报考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招生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17日(报名时间会根据实际情况或提前或推后)
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及允许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
报名手续:报考学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报考专升本还必须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至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或允许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现场报名。
三、招生层次、专业、区域
四、学制、学习期限
高中起点专科80学分,学习期限2.5-5年;专科起点本科85学分,学习期限2.5-5年;高起本160学分,学习期限5-8年。
五、收费
1.远程教育实行学分制,学费收取标准为80-100元/学分,具体收费标准请咨询当地学习中心。
2.除收取学费和教材费外,在学习过程中,不收取课程考试费、重考费、证书工本费等费用。
3.缴费方式为:录取注册后,本人通过登录学生平台进行网上缴费。
六、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由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统一
考试时间:2021年9月18、19日
考试科目: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语文(文科) / 数学(理科)+英语+思想政治
专科起点本科:大学语文(文科) / 高等数学(理科)+大学英语+思想政治
考试方式:机考
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及允许招生的各校外学习中心。
考前辅导:考生报名后,可在学习中心下载入学考试复习大纲。
入学考试弄虚作者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清退学籍。
七、录取
1.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经考试后择优录取,并由陕西师范大学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考生可以登录学院主页(—“网络教育”—“招生专区”—“录取查询”处进行录取结果查询。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报考高中起点层次者。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各层次类型者。
(3)参加近年全国普通高考或成人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相应分数线者(须持准考证原件及当地招办出具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并提供准考证、成绩单复印件)。
(4)我院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者。
(5)退役士兵报考,凭本人退伍证可申请免试入学。
八、教学及学习
1. 学习方式:教材自学+课件学习+直播课堂+网上导学+网上答疑讨论+课程作业+学习中心导学辅导。
2. 课程考核:平时作业所占成绩比例30%,网络学习成绩占成绩比例10%,课程考试成绩占60%。
3. 采用学期学分制,弹性学习期限,学生可自主地掌握学习时间和学习地点。
九、毕业证书与学位
凡正式注册的学生,在学习期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本科层次通过规定的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颁发陕西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加注“网络教育”), 承认学历,并上报予以电子注册(办学类型代码为“7”)。符合陕西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
咨询热线:177-7003-0067 李老师 (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