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博士教育:执业药师考试内容,想要了解执业药师考试的同学一起来看看吧。
中药专业人员考试科目为:⑴药事管理与法规,⑵中药专业知识(一)——包括中药学和中药药剂学,⑶中药专业知识(二)——包括中药鉴定学和中药化学,⑷中药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专业人员考试科目为:⑴药事管理与法规,⑵药学专业知识(一)——包括药理学和药物分析,⑶药学专业知识(二)——包括药物制剂和药物化学,⑷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按照有关规定评聘为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⑴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⑵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200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只须参加综合知识与技能考试。(只适用2002年度)
1、1988年底前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0年,并按统一规定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1990年底前,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培训中心本科学历,连续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8年,并按统一规定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3、1999年4月1日前,在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上工作,按统一规定评聘为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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