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审计目标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是: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由此可见,注册会计师审计不是拾遗补缺性的,也不是处罚性的,而是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发表审计意见。因此,注册会计师应树立全局观念,通过各种审计程序,务求了解被审计单位整体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
二、正确理解审计的时间范围
尽管审计的时间范围在审计报告中已明确,但《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对以前年度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审计确认。对报告期后发生的经济活动,《期后事项》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进行适当关注和披露。另外,在可预见的未来时期内是否能够正常运行,《持续经营》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对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价。因此,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时间范围是以审计报告中明确的时间范围为主,并不完全局限于这个时间范围。实际的时间范围要更宽。
三、理解审计责任
1.进行风险评估时要考虑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注册会计师在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检查,目的是评价审计风险、确定审计抽样范围和规模,不是对内部控制制度专项审计。
2.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恰当选用会计政策、合理作出会计估计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但对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作出恰当评价则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将此作为一个工作重点。
3.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注册会计师审计重点不是检查小额业务处理的正确与否,而是要合理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因此,着眼点应是影响财务报表总体的重大事项的列报。无论一般审计程序做得多么严谨,都要增加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这一必不可少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