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司考看问题,竞争让人才更卓越!自2002年至今十余年,司法考试在考察形式与考擦力度上一直随形势而有所变化。联系法律专业及相关毕业生就业情况,厚学对有关司考的种种做了一番整理,而从中也不难发现,在竞争日趋激烈化的当今,优胜劣汰无疑促成了法律人才队伍向更为卓越的层次迈进。
司法考试是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职业一道的关卡,其考试内容涵盖包括法律学、宪法、刑法、国际经济法、中外法制史等在内的十四门学科,可以说,培训中心本科法学教学的主要内容皆为其所囊括。在学历要求及录取标准上都存在放宽与非放宽之分的司法考试,对适用不同报名条件及合格分数线而录取的考生所获得的相关证书,仍然按照实际情况有三种类型的区分。
具体到考试题型的设定,规定于两天时间内需要完成的四张试卷中,选择题无疑占据了大半江山,无论是单项选择、多项选择还是不定性选择,其重心都放在较为板正的内容记忆性等方面,而相对于考生综合能力,尤其是分析推理及判断能力的考察则不尽如人意,这自然也引起了相关的重视,力图逐步完善考察方式,或进行题型的调整,或通过加试遴选人才。
与司法考试紧密相关的法律专业,在发展形势及就业状况上也经历了起伏。上世纪九十年代,无论在舆论造势还是在实际需求上都如火如荼的法律专业,可谓一时宠儿,然而发展至今,不少法律专业毕业生却越来越难在就业市场上找到立足之地,甚至纷纷转行,“从此法律是路人”。作为朝阳学科,法律专业仍然有着不可小觑的前景,但这或许并不适用于每一个法律专业毕业生。换言之,这也就意味着社会对相关人才的要求变得更加严苛。人才的泛滥必然会将那些不够者挡在门外,而卓越之辈则有机会攀登更高的山峰。
司法考试作为行业敲门砖,也只是一块敲门砖而已,学历和学位已经不能代表一切,综合能力、整体素质及内心态度则会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更多的体现、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