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15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培训班
一、考试介绍
2014年考试时间9月7-8日
考试历史:07年开考至今
考试周期: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实务。
题型题量:
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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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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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及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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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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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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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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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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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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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单60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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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1,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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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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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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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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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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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单60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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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1,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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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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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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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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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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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客混合单50多15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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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1多2案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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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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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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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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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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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客混合单10多5案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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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1多2案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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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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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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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工作一般在5月至7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省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的报考文件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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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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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或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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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实践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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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报名对应的迟毕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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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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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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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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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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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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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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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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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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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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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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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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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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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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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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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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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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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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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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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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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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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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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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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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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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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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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费: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每科75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每科80元。共310元。
三、考试事宜
准考证打印时间:凡已成功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可在考前一周到报名下载打印
难易分析:
比较而言,各科之间的难度还是有差别的,依次应该是《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这些科目侧重理解、有的科目强调记忆,考生要注意运用适合的复习方法,以便取得良好的复习效果。
物 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涉及的知识点将会逐步扩展。“小分、多题、并科、大卷面”是全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及发展趋势。因此,考生在复 习时,对一些细小的知识点或不大的知识点,都不可掉以轻心。尽管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会向“难”和“细”的方向发展,但是考生只要学习方法得当,肯下功 夫,这些都是不难掌握的。
考试携带工具: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
四、考后事宜
成绩查询: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
证书和领取:
由单位人事部门携带考试合格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单位办证介绍信、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份)、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一寸二张、二寸一张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审核后领取证书
1、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成绩单、准考证原件;
2、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持证人成绩单、准考证原件;
注册管理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以物业管理师的名义执业。建设部为物业管理师资格注册审批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为物业管理师资格注册审查机构;初始注册者,可以自取得《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在申请初始注册时,必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的要求。初始注册有效期三年,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申请延续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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