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流员(职业资格四级)
(1)取得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员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三级)
(1)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或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物流师(职业资格二级)
(具备一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0年以上;
(2)取得大专(同等)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满5年;
(3)取得本科(同等)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
(4)取得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
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经本职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合格证书。
4、物流师(职业资格一级)
(1) 取得物流师资格后,并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2)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3) 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3 年以上;
经本职业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标准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注:相关专业(职业)指经济管理、企业管理、工程管理、物资管理、仓储管理、交通管理、信息管理。
适用于在生产、流通和服务领域中从事采购、储运、配送、货运、信息服务等操作和管理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