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蓝海教育
置顶
该校与厚学网暂未合作,平台不保证课程的真实有效性,如有侵权等争议,请及时与厚学网联系处理
招生热线:400-800-2178

学校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7华利国际3215

南京全国监理工程师

119 2016-02-26 11:27:14

学习笔记

 南京全国监理工程师?监理合同要求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有哪些?想考全国监理工程师监理合同是必须了解的,下面蓝海(南京)培训中心带您走入!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监理工程师是代表业主监控工程质量,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桥梁。它不仅要求执业者懂得工程技术知识、成本核算,还需要其非常清楚建筑法规。 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此外,监理人员还包括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但对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理的质量,总监理工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

  监理合同要求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包括三类:

  (1)正常工作。监理合同的专用条款内注明的委托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从工作性质而言属于正常的监理工作。

  (2)附加工作。与完成正常工作相关,在委托正常监理工作范围以外监理人应完成的工作。可能包括:

  1)由于委托人、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延续时间;

  2)增加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等。

  (3)额外工作。指服务内容和附加工作以外的工作,即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前不超过42天的准备工作时间。

  由于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是委托正常工作之外要求监理人必须履行的义务,因此委托人在其完成工作后应另行支付附加监理工作酬金和额外监理工作酬金,但酬金的计算办法应在专用条款内予以约定。

监理工程师免费课件

文中图片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来源:蓝海教育
热门课程 全部课程

热门动态

申请免费试听

只要一个电话

我们为您免费回电

立即申请
刷新
图形验证
关闭
>>
拖动左边滑块完成上方拼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