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京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
考试简介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有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报名时间
2013年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6月6日
现场审核时间:2013年6月3日—6月7日
详情请登录大众建工网查询
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可计算至2011年12月31日。
(四)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考试时间
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9月14、15日。
各科目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9月14日 |
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14:00—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9月15日 |
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14:00—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