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生命健康及周围设施的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成为特种作业人员。应急管理厅常见的特种作业工种有:电工作业(低压电工、高压电工),焊工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钎焊,压力焊),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登高架设),制冷与空调作业等。
要求操作人员必须持上岗,是为了保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一定要记得按时复审和换,超期书无效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