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应急管理部监制,由各地应急管理厅负责管理发放。证书,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
1.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1) 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与切割 (3)制冷作业 (4)登高作业
颁发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不分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