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理夸张法
借助想象,对广告作品中所宣传的对象的品质或特性的某个方面进行相当明显的过份夸大,以加深或扩大这些特征的认识。文学家高尔基指出:“夸张是创作的基本原则”。通过这种手法能更鲜明地强调或揭示事物的实质,加强作品的艺术效果。
按其表现的特征,夸张可以分为形态夸张和神情夸张两种类型,前者为表象性的处理品,后者则为含蓄性的情态处理品。通过夸张手 法的运用,为广告的艺术美注入了浓郁的感情色彩,使产品的特征性鲜明、突出、动人。
2.以小见大
在广告设计中对立体形象进行强调、取舍、浓缩,以独到 的想象抓住一点或一个局部加以集中描写或延伸放大,以更充分地表达主题思想。这种表现手法,给设计者带来了 很大的灵活性和无限的表现力,同时为接受者提供了广阔的想象空间,获得生动的情趣和丰富的联想。
以小见大中的“小”,是广告画面描写的焦点和视觉兴趣中心,它既是广告创意的浓缩和生发,也是设计者匠心独具的安排,因面它已不是一般意义的“小”,而是小中寓大,以小胜大的高度提炼的产物,是简洁的刻意追求。
3.运用联想法
合乎审美规律的心理现象。在审美的过程中通过丰富的联想,能突破时空的界限,扩大艺术形象的容量,加深画面的意境。
通过联想,人们在审美对象上看到自己或与自己有关的经验,美感往往显得特别强烈,从而使审美对象与审美者融合为一体,在产生联想过程中引发了美感共鸣,其感情的强度总是激烈的、丰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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