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二)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 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 HSK 合格证明, 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 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 3 个月以上。
报名参加护师 (初级、主管) 考试的人员, 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注: 部分地区初级护师考试报名条件略有不同, 具体以当地卫生局公布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