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标准条款讲解
1.范围
本标准为有下列需求的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a)需要证实其具有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b)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的过程及保证符合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增强顾客满意度。
注1:在本标准中,术语“产品”仅适用于:
a)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商品和服务;
b)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预期输出。
注2:“法律法规要求”可称作“法定要求”。
[理解]
(1)原来的“产品”改为“产品与服务”,这个标准原来主要运用在制造行业,现在在第二、第三产业越来越好用。厨房做出的菜是产品,在餐厅用餐的氛围、温度、湿度就是服务眭产品。
(2)学校的产品与服务是教学活动,如各课、上课、考试;快递公司的产品与服务是物流运输或包装;酒店的产品与服务是客房或康体服务、餐饮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只有引用的版本适用;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于本标准。
IS09000:2015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理解]
无变化。
第二部分:审核技巧培训
形成审核结论
审核结论是“考虑了审核目标和所有审核发现后得出的审核结果”。审核结论可陈述诸如以下内容:
1)管理体系与审核准则的符合程度和其稳健程度,包括管理体系满足所声称的目标的有效性。
2)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保持和改进。
3)管理评审过程在确保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和改进方面的能力。
4)审核目标的完成情况、审核范围的覆盖情况,以及审核准则的履行情况。
5)审核发现的根本原因(如果审核计划中有要求)。
6)为识别趋势从其他受审核领域获得的相似的审核发现。
如果审核计划中有规定,审核结论可提出改进的建议或今后审核活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