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年的执业药师报名大家蠢蠢欲动,可是有关的报名条件可能不是太清楚,万一政策上有什么变动,又怕准备了半天不符合报名条件怎么办,岂不是浪费时间浪费精力,今天仕医小编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整理了最新的报考要求,希望可以帮到大家,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或者是想要即刻学习的同学,可以拨打电话联系我们。
一、执业药师报名条件:考全科(四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都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执业药师报名条件:免两科
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有以下免试条件:
1、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 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科目的考试;2、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要同时满足取得高级职称与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这两个条件。高级职称的类别包含从事药学或者中药学岗位工作中获得的药学、医学或者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均不在免考条件范围内。获取高级职称的时间要截止于报考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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