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1月5日中午,上海市公务员局官网正式发布2021年度上海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和招考简章,上海市2021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于11月6日至12日期间,在“上海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www.shac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3日。在2020这个不平凡的一年,上海公务员考试能按照以往的节奏顺利开展着实不易。随着2021年上海公务员考试公告的发布,华智公考老师也对新公告进行了具体分析,它都“新”在:
一、符合报考的细节变化
相较于以往,公告中在报考条件中的关于“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解释: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对特别村居干部和报考机关特警人员,可以适当调整报考年龄和学历要求,亦将年龄的适当调整也加入其中。
二、不可报考者明细解释细化
对不可报考者中: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者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单位进行报备。在新出的公告中加以更细致说明,其余部分与以往保持一致。
附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三、明确规定司法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测不合格,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报考司法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须参加并通过部、司法部规定的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按照《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执行。体能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部分要求细化
关于体检与考察部分: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应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
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可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五、考试当天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微调:
相较于以往,在下午的两个科目考试中,给广大考生增加了休息时间,以考出更好成绩。
六、疫情还未解除,各位意向考生务必严格遵守防控要求,以免耽误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