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师承出师考核通过,师承人员即可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授予《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分为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考试。
师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传统医学医疗工作满5年,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师承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需提供:
1. 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2. 本人身份证明;
3.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4. 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 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需同时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6. 报考所需的其它材料。
关于取得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后,有哪些使用要求,这个很多学员感兴趣,下面,为大家解读一下:
1. 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这里提到的“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不包括个体诊所。
2. 根据《执业医师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执业助理医师不得申请个体行医、设置个体诊所。
由此可见,助理医师只能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独立执业,在其他医疗机构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执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