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博士开设有工程博士、教育博士,博士报名条件是: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普通博士生;本校二、三年级非定向就业在读硕士生已按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学完全部硕士学位课程并完成开题、各科成绩,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博连读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免试条件可申请直博生;
2.有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
3.教育学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需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发表过高水平的研究论文。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申请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修完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5.非学历教育的专业学位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须已获硕士学位,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申请人按同等学力申请人员对待
二、报名申请
1、申请报名时间:
博士生招生申请报名时间分为9月与11月。其中:
(1)9月报名申请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8月31日(预计时间,具体时间以为准),适用于所有院系免试生的申请人(本校推免生另行通知),除计算机系、工物系、金融学院、网研院外的院系公开招考博士生申请人;
(2)11月报名申请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30日(预计时间,具体时间以为准),适用于计算机系、工物系、金融学院、网研院公开招考博士生申请人,综合考核时间为2023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①工程博士生申请时间另见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招生简章(待公布);
②我校所有院系强军计划(限报理工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省部共建)计划、政治课教师仅在2021年9月进行,后期不再继续招生。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等专项计划与院系普通计划同期申请、考核。
③院系如在9月完成招生计划将不再组织后期招生,部分院系如9月未完成招生计划,将组织11月申请。
各院系具体申请时间及办法详见各院系招生简章。
2、申请流程
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采取网上报名并提交电子材料方式申请。中国内地所有申请人(含军人)报名、考核所用证件必须为二代身份证。
(1)网上开放申请时间:申请9月招生院系(不含申请工程博士)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预计时间,具体时间以为准);申请11月招生院系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9:00~11月30日16:00(预计时间,具体时间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工程博士生网上申请时间另见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招生简章(待公布)。
(2)申请报名流程
具体申请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申请期间查阅网上报名系统相关说明。基本流程如下:
1)登录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
2)申请人在申请服务系统开放时间内,填写报名信息并缴费确认后,按规定将身份证明、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书、申请院系招生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等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申请服务系统内提交并确认。特殊要求的见各院系及项目招生简章。
3)申请人在线邀请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在线填写信。按申请服务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上传信,同时请协助妥善保存信原件,待后续接收通知将书面版寄至申请人所申请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或在线完成书后将书面版密封(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交申请人寄至所申请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三、报考费
报考费200元,支付方式详见网上招生系统说明。
四、材料审查
院系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形式审查、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并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申请电子材料不予退还。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地点、内容、形式等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将根据、北京市、学校防疫相关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信息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实时关注院校库,各院系官网、招生简章及相关通知。
六、说明
1.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2.学校将按照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学校基本奖助金,详见《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学费标准: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万元人民币,教育博士(教育研究院\0451)专业学位研究生见《教育研究院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教育博士(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骨干提升计划项目\0451)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学年2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2万元人民币、第三学年2万元人民币,创新领军工程博士(本部)(0854\0855\0856\0857\0858\0859)专业学位非研究生每生学年9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6万元人民币,创新领军工程博士(深圳)专业学位非研究生每生学年9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3万元人民币、第三学年3万元人民币,其他工程博士专业学位项目学费另行公布。
3.部分院系9月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能在后期继续招生,我校将在2022年11月网上申请前在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各招生院系具体招生人数及对外招生导师,请申请人留意查询。
4.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5.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人,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提交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6.请在安全场所上网申请、支付报考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申请者,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7.有关申请专业、申请导师及招生目录备注栏中的特殊说明等申请问题咨询,请直接与申请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导师个人信息请在申请院系网页查询。
8.如无特殊说明,各专业均可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招生名额含在各招生院系的总招生名额中。
9. 2023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按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专项计划仅在2022年秋季(9月)进行招生,后期不再接收专项计划申请。未按期提供相关专项计划审批原件的考生不予录取,也不得转为普通计划博士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录取申请人入学不迁转户口。
10.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22级博士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23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具有学校住宿资格的新生,可申请住宿。定向就业(不转档案)博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项目制、专项计划及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住宿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及项目制、相关专项计划简章另行安排。
11.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是正式批准的国内的异地办学机构,其录取标准、培养质量与全校完全一致。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招收的博士生全程在深圳学习,不安排校本部住宿。博士生安排深圳大学城学生公寓宿舍,2022级博士生住宿标准为500-1000元人民币/学期/人(视楼栋和房型情况),2023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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