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107人,教师岗77人!
为加快推进茅箭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满足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10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资格条件本次公开的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见《2023年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3、具备单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符合附件1《2023年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已在茅箭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一)报名本次公开考试注册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十堰市茅箭新闻网(www.symaojian.gov.cn)进行。所有参加此次公开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二)时间安排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至5月24日17∶00。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至5月25日17∶00,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3、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至5月25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并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仅支持银行卡网上银行)。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前取得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5月30日9:00至6月3日9:00,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上述时间内,登录十堰市茅箭新闻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联系:0719-8791332)。(三)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填报虚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源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宽295高413,大小1M以下,照片清晰。3、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四、笔试(一)笔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6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三)笔试内容:A01-A23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占70%;作文,占30%。笔试为100分。B01-B14岗位: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综合知识等,笔试为100分。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结束后考生在茅箭新闻网查询笔试成绩和低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2、按《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3、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报考前应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同意报考、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的书面证明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不能按时间要求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报考时隐瞒本人真实身份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相应聘用资格。4、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一)面试重点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以及运用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等。(二)确定面试入围比例。笔试结束后,A01-A23、B12-B14岗位按1:5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B01-B11岗位按1:3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 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无法与其他考生合并计算平均分的,划定不低于80分的面试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的取消该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应缴纳面试费50元。(三)面试方式:A01-A23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B01-B14岗位: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四)面试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公告,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五)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A01-A23、B01-B11岗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B12-B14岗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胜出。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
七、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一)体检1、体检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聘用手续。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对象。(二)考察1、考察工作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单位主管部门和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对象。
八、公示、聘用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通过十堰市茅箭新闻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相关手续,约定试用期。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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