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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告十堰事业编制培训

6 2023-05-16 13:39:37

学习笔记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各类人才留郧来郧就业创业,满足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5号)等相关文件,按照郧阳区委编办(郧编办函〔2023〕1号)精神,结合郧阳区事业发展和各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对象

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详见附件1《十堰市郧阳区2023年公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郧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它地方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原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岗位表》,对《岗位表》中有关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单位联系。岗位所需要专业要求请广大考生参照附件2《十堰市郧阳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专业参考目录》,具体专业的岗位需求是严格按用人单位要求确定,考生严格按照一一对应的原则报考,专业选择1个及以上“×××类”的岗位,考生按照大类所列专业进行报考。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3.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名所需各类资格证件等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学历要求

《岗位表》中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以此类推。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yunyang.shiyan.gov.cn)。所有参加此次公开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缴费。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6日17∶00。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8日15∶00,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5月26日17∶00后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无法改报或修改,请考生尽早按要求完成报名,不要在临近报名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3、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8日17∶00,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需及时在网上缴费确认报名。考生在缴费期间,未按时缴费确认报名视为自动放弃。按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每位考生需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为报名成功。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通过(或支付宝)退还该岗位考生已缴的笔试费。缴费采用支付或农业银行掌上银行支付,缴费完成后即可,请考生不要重复缴费。(掌上银行支付步骤:1.下载一个农业银行的掌上银行;2.下载的掌上银行可以绑定考生的任何银行的银行卡;3.用下载的农业银行的APP扫报名系统的二维码;4.输入考生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特别提示:考生缴费输入的个人信息与考生报名的个人信息(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如果考生缴费输入的个人信息错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4.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温馨提示:本次公开的所有信息均在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三)报名要求

1.考生应仔细阅读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填报虚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提示:考生报名、上传照片等好选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2.报名与考试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源照片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宽295高413,大小1M以下,照片清晰。

3.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或提供虚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资格等报考岗位所具备的各类条件和信息,取消其相应资格;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由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报名完成后考生需打印诚信承诺书,考生报名表等相关资料,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使用。


四、笔试组织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公告。

(二)笔试科目及分数

1.笔试总分100分。

2.A075-A121岗位笔试内容为两科(合卷):医疗卫生专业基础和综合应用能力;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两科(合卷):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

3.本次公开笔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质量,达到竞争择优目的,按岗位选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同时,本次岗位均属紧缺岗位,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放宽至1:2的比例开考;对报考比例不足1:2的岗位,予以核减。

5.笔试考试结束后,预计10日内公示成绩,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三)政策性规定加分

1.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截止2023年7月31日,对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笔试成绩增加5分的政策优惠。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7月31日或上级规定视同服务期满的。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指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截止2023年7月31日已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审核原则,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5月28日9:00至2023年5月30日17:00期间,将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年度考核表(2023年在岗但未考核的,依据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开具的材料)、其他相关佐证资料和附件4《十堰市郧阳区2023年公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清晰扫描件有序排放并以“姓名+加分类别”为题发送至1926768887@qq.com。考生提前提交无效,预期、漏提交、错提交均视作放弃或不合格。

2.上述人员中已公开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3.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对所报岗位放宽至1:2比例开考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审查的内容

重点审查考生填报或提供身份的真伪、经历、学历、学位、户籍,及其他个人信息,是否与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一致,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料包括:考生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二代身份证;考生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交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真实的劳动合同(工作经历时间截止2023年4月30日);附件3《十堰市郧阳区2023年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佐证材料。

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左右,资格复审公告在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yunyang.shiyan.gov.cn)发布。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资格,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50元。进入面试者在面试公告发布前有放弃的,经资格复审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放弃的,不再递补,面试照常进行。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划定面试低合格分数线。


六、面试组织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公告,面试结束后,5日内公示成绩。

(二)面试分值

面试分值为100分。

(三)面试

1.A161、A162(新媒体采编、播音主持)岗位的考生,根据单位实际工作的特殊需要,放宽到1:5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实际操作,重点测试考生的相应岗位专业技术和能力素质。

2.报考岗位代码A154(消防救援大队)岗位的考生,根据单位实际工作的特殊需要,增加业务技能考核,重点测试考生消防专业技能与相适应的体能素质。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综合成绩计算

1.A075-A121、A161、A162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2.报考A154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30%)+(体能素质×30%)

3.报考除(A075-A121、A154、A161、A162)岗位以外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根据计划和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再加试笔试。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2010〕19号,2013年修订)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3.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谁申请谁付费。复检需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且只进行一次,复检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二)考察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情况,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一步审查,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


九、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人选,通过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限。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的卫生健康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单位负责解释。

报考过程中遇到的政策类问题请咨询:

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19-7232302

报考过程中遇到的报名系统问题请咨询:

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719-7238708

举报:

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719-7228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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