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定义:
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
就业方向:
家政服务公司、母婴护理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幼儿教育机构等。
报考须知
一、申报条件
中级保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履行职务四年以上者(含四年);
2、幼师、幼师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职务四年以上者(含四年);
3、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从事本职工作四年以上者(含四年),经短期保育工作证明成绩突出者;
4、初中毕业且从事本职工作六年以上者;
保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履行职务五年以上者(含五年);
2、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十年以上者;
3、幼师及幼师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者;
4、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者;
由于每个人情况不同,上面的报名条件仅供参考,实际会有所放宽。
二、证书说明
考试合格后所拿证书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接颁发的全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可查,全国通用,终身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