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3〕9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5月24日、25日,请各地严格按照《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2年为1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从取得证书后计算工作年限),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2面均需复印);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可至下载中心下载);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4年度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位置)。
(6)门的学历认证(2000年以后毕业的(专科以上)须提供网站上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
(7)中专及以下学历(包括初中、技校、高中、中专)须提供社保中心自助打印的社保缴费记录单